财政与金融激励
税收鼓励
投资法规定,合格投资者可得到如下税收鼓励:
* 根据项目的特性以及政府的优先考虑事宜,公司可得到最多六年的免税,如次级法律所提到的。公司免税从项目盈利的第一年或是在运作三年以后开始生效,无论哪一个先发生。
* 如果有资格的投资项目选择不使用上述的免公司税优惠,那么有资格的投资项目用于制造和加工的新的或是使用过的有形资产可以获得等于其资本成本40%的特别折旧。
* 如下项目建筑材料、生产设备、半成品、原料及使用的备件100%免进口税:
出口创汇型的有资格投资项目;
支持的行业有资格投资项目;
如果有出口可100免出口税。
财务鼓励
柬埔寨没有提供给投资者的财务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