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政治外交

[来源:来自网络]   [作者:不详]   [日期:09-01-15]   [热度:]

【宪法】

  柬埔寨现行宪法系于1993年9月21日经柬制宪会议通过、由西哈努克国王于同年9月24日签署生效。1999年3月4日,第二届国会通过宪法修正案,新宪法由原来的14章149条增至16章158条。宪法规定,柬埔寨的国体是君主立宪制,实行自由民主制和自由市场经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国王是终身制国家元首、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国家统一和永存的象征,有权宣布大赦,在首相建议并征得国会主席同意后有权解散国会。国王因故不能理政或不在国内期间由参议院主席代理国家元首职务。王位不能世袭,国王去世后由首相、佛教两派僧王、参议院和国会正副主席共9人组成的王位委员会在七日内从安东、诺罗敦和西索瓦三支王族后裔中遴选产生新国王。

【国会】

  国会是柬埔寨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和立法机构,每届任期5年。首届国会成立于1993年,由120名议员组成,其中奉辛比克党人58,人民党51人,佛教自由民主党10人,莫里纳卡党1人。人民党主席谢辛(Chea Sim)任国会主席。国会下设九个专门委员会。第二届国会成立于1998年9月,由122名议员组成,其中人民党64人,奉辛比克党43人,森朗西党15人。人、奉两党联合执政,森党拒绝入阁,成为国会合法的反对党。奉党主席诺罗敦·拉纳烈( Norodom Ranariddh )任国会主席。第三届国会成立于2004年7月,由123名议员组成,其中人民党73人,奉党26人,森党24人。拉纳烈连任国会主席

【参议院】

  首届参议院成立于1999年3月25日,任期6年。参议院是国家立法机关,有权审议国会通过的法案。柬宪法规定,法案须经国会、参议院、宪法理事会逐级审议通过后,最后呈国王签署生效。参议院主席礼宾顺序排在国王之后、国会主席和政府首相之前,属国家第二号领导人,在国王因故不能视事或不在国内时任代理国家元首。本届参议院由61名参议员组成(是国会议员人数的一半),人民党31人,奉辛比克党21人,森朗西党7人,另2人由西哈努克国王任命。人民党主席谢辛任参议院主席,奉党成员西索瓦·吉万莫尼拉和涅本才分别任第一、第二副主席。(涅2004年7月改任副首相兼国防大臣后,由包本斯瑞出任第二副主席)下设9个专门委员会。

【政府】

  柬第三届政府于2004年7月成立,洪森为首相。设7个副首相,15个国务大臣,26个部和2个国务秘书处,186名内阁成员。主要成员有:首相洪森(Hun Sen)、副首相韶肯(Sar Kheng)、诺罗敦·西里武(Norodom Sirivudh),索安(Sok An)、卢莱斯棱(Lu Laysreng)、迪班(Tea Banh)、贺南洪(Hor Namhong)、涅本才(Nhek Bunchhay)、国务大臣:吉春(Keat Chhon)、尤霍格利(You Hockry )、尹春林(Im Chhun Lim)、洪逊霍(Hong Sunhuot)、梅森安(Mme. Men Sam On)、齐登林(Khy Teng Lim)、蔡唐(Chhay Than)、翁斯里武(Veng Sereyvuth),占蒲拉西(Cham Prasidh)、莫马烈(Mok  Mareth)、孔汉(Khun Haing)、宁万达(Nhim Vanda)、高平(Kol Pheng)、陶兴华(Tao Senghour)、斯雷戈绍(Serey Kosal)。

  内阁办公厅大臣索安(Sok An),内政部联合大臣韶肯(Sar Kheng)、西里武亲王(Samdech Norodom Sirivudh),国防部联合大臣迪班(Tea Banh)、涅本才(Nhek Bunchhay),外交与国际合作部大臣贺南洪(Hor Namhong),财经部大臣吉春(Keat Chhon),农林渔业部大臣曾仕伦(Chan Sarun),农村发展部大臣卢莱斯棱(leu LaySreng),商业部大臣占蒲拉西(Cham Prasidh),工业矿产能源部大臣苏赛(Suy Sem),计划部大臣蔡唐(Chhay Than),教育青年与体育部大臣高平(Kol Pheng),社会福利、退伍军人和青年改造部大臣叶绍兴(Ith Sam Heng),国土、城市规划和建设部大臣尹春林(Im Chhun Lim),环境部大臣莫马烈(Mok Mareth),水利气象部大臣林建华(Lim Kean Hour),新闻部大臣乔干那烈(Kiev Kanharith),司法部大臣昂翁瓦塔纳(Ang Vong Vathna),议会与监察部大臣梅森安(Men Samon),邮电通讯部大臣索昆(So Khun),卫生部大臣努索昆(Nuth Sokhom),公共工程与运输部大臣孙占托(Sun Chanthol),文化艺术部大臣西索瓦·帕纳拉·塞雷武(Prince Sisovath Panara Sereyvuth),旅游部大臣莱布拉哈(Lay Prohas),佛教与宗教事务部大臣孔汉(Khun Haing),妇女事务部大臣英·坎塔帕维(Ing Kanthaphavy),劳动和职业培训部聂本真(Nheb Bunchin)

  首相府直属国务秘书处:

  公共职业国务秘书处国务秘书毕本廷(Pech Bunthin)。

  民航国务秘书处国务秘书毛哈万纳(Mao Hasvannal)。

【司法机构】

  法院分初级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三级。最高法官理事会是司法系统的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法院工作,拥有遴选、任免法官的职权。最高法官理事会由国王、最高法院院长、总检察长、上诉法院院长和检察长、金边法院院长和检察长以及两位法官共9人组成。2003年2月西哈努克国王辞去主席职务后,该理事会主席空缺。最高法院院长为迪蒙蒂(Dit Munty)。柬无独立检察院,各级法院设检察官,行使检察职能。

【政党】

  1993年大选时柬共有40多个政党参选。1998年大选时有39个政党参选。2003年大选时有23个政党参选。主要政党有:

1、柬埔寨人民党(Cambodia People’s Party):

  该党前身为成立于1951年6月28日的柬埔寨人民革命党。1991年10月改为现名。现任党主席谢辛,副主席洪森,名誉主席韩桑林(Heng Samrin)。现有党员370万。1991年宣布实行自由民主多党制和自由市场经济。1993年大选后,人民党顺应形势,同意恢复君主立宪制,与奉辛比克党联合执政。1998年大选获胜,洪森出任首相。在2002年初举行的地方选举中,人民党获得绝大多数乡(区)长职位。2003年大选人民党再次获胜,获73个国会议席,洪森续任首相。该党主张对内维护政局稳定,致力于经济发展和脱贫,建立民主法制国家。对外奉行独立、和平、中立和不结盟政策,支持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主张加强南南合作、缩小贫富差距及加强区域合作,维护地区和平与繁荣。重视与中、日、法等大国发展友好关系,积极改善同周边邻国的友好合作,以争取政治支持和经济援助。

2、奉辛比克党(FUNCINPEC Party):

  该党前身为“争取柬埔寨独立、中立、和平与合作民族团结阵线”(按法文字母缩写简称为奉辛比克,Front Uni National Pour Un Cambodge Independent , Neutre , Pacifique, et Cooperatif),由西哈努克于1981年创建,并任主席。1992年改为现名,拉那烈任主席。现有党员约40万。该党信奉西哈努克主义,对内主张政治民主化、经济私有化,维护君主立宪制。对外奉行独立、和平、中立与不结盟外交政策,主张与世界各国和一切友好政党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主张以和平方式解决与邻国的边界领土争端。1993年大选奉党获胜,成为国会第一大党。拉纳烈出任政府第一首相。1997年7月,人民党与奉党爆发军事冲突,拉纳烈被罢免第一首相职务,流亡国外。1998年大选奉党获得43个国会议席和21个参议院议席,退居第二。2002年初举行的乡级选举中仅获10个乡(区)长职位。2003年大选获得26个国会议席,仍居第二大党地位。2004年7月与人民党组成第三届联合政府。

3、森朗西党(Sam Rainsy Party):

  原名高棉民族党,创建于1995年11月9日,1998年改为现名。森朗西任主席。现有党员50万人,中央常委11人,中央委员100人。推崇西方自由、民主、人权;主张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收回割让给邻国的土地,解决非法移民问题;铲除贪污、腐败;发展自由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柬知识分子、工人、市民和青年学生中有较大影响。该党原主张共和,反对君主立宪制,但近年来立场有所变化。1998年大选中该党获得15个国会议席和7个参议院议席,拒绝参加政府,成为唯一合法的反对党。在2002年初举行的乡级选举中获得13个乡(区)长职位。2003年大选获得24个国会议席。在第三届国会中仍是反对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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