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金边)国会主席韩桑林周三反驳沈良西党议员关于国会不允许人权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官员进入国会聆听国会会议的指责。
他说,他并没有否决上述人士自由活动的权利,而不允许他们进入国会聆听会议的理由,是因他们未事先向国会秘书处提出申请。
“国会怎能让人隨便让人进入?进入国会者须事先申请的规定,并不代表我们否决他们自由活动的权利。”
韩桑林主席认为,严格管制出入国会人士的措施,也是为了国会议员安全和国会治安着想。
周三国会继续审议《刑事法》,目前已完成60%的审议工作,即已完成672个条文中的352个条文。
少数须遵从多数
针对沈良西党议员莫淑华批评人民党议员与司法部官员不接受该党提出修改法律申请一事,国会主席韩桑林回应说,人民党议员认为《刑事法》好不容易才呈上国会审议,且已经过相关部门严格擬定,因此没必要再多作修改。
他说,在民主的国家,少数必须遵从大多数。
司法部国务秘书喜绍彼也回应说,沈良西党提出的修改案,其实已违反制定该法的法律精神。
他解释,司法部不是不接受沈良西党的要求,而是考虑该申请是否对该法律有利。
同时,喜绍彼强调,有关法律是经过多次的磋商和开会后而擬定,单是司法部与法律工作者理事会针对该法便一共召开了32次会议,这还未包括法律工作者理事会內部召开的30次会议。
另一方面,沈良西党议员莫淑华批评《刑事法》中“婴儿掉包”的刑罚过轻一事,并建议將监禁刑期增加至3年至5年,以及罚款500万(1千250美元)至1千万柬幣(2千500美元)。
对此,喜绍彼表示,一旦有人在该罪名下被控有罪时,即代表有关案件已被揭发,而被“掉包”的婴儿也已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因此,他认为,判处1个月至1年监禁,以及罚款10万(25美元)至200万柬幣(500柬幣)已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