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

[来源:来自网络]   [作者:admin]   [日期:09-11-13]   [热度:]

柬埔寨已采用新的2001年土地法,以为与土地相关的投资改善法律框架。法律阐明了与土地相关的各种权利类型,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担保权、国家土地和出租特许权。此外,该项法律还阐明了通过出售或是继承转让土地的程序,以及转让注册等。
  外国人不可以在柬埔寨购买土地,但可以与一名柬埔寨合伙人一起合作获得土地。对于用于农业目的的特许土地,外国投资者最长可以租赁99年。
  投资者可以利用的土地分为如下三个种类:
  * 公共土地:通过财经部国家财产局可获得。本地人及外国人可以承租。所有省市都有土地可以租借。
  * 出租土地:可以从政府、公司及土地所有个人处获得。
  * 不动产土地:可以从私人个体出售而获得。
 
  在投资者支出任何款项用于购买土地之前,他或她应确保土地所有者持有有效的、在相关机构注册的土地证明。如果没有土地证明,那么购买者应该通过在相关地方土地办事处调查,以及查看相关文件来确认假定的土地所有者是真正的所有人.
  建筑许可需要一些时间,因为城市与建筑当局必须检查和查证许多事务。对于兴建面积不到3000平方米的项目,市长或是省长签发放许可证。对于要兴建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项目,则由土地管理城市规划与建设部签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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